相关文章
友情链接

律师称房产证代办费无依据 北京拟规定购房者可自办

  央广网北京1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《新闻晚高峰》报道,北京市住建委昨天就《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(试行)》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修订稿中,主要的亮点包括:赠与合同不再需要办理公证、房改房证件无需单位证明、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必须贴公告以及设审核委员会解决疑难事项等,但老百姓最关心的,还是"购新建商品房,购房人可自行办房本"这一项。

  这是什么意思呢?先解释一下。如果您买的是新房,不是二手房,按照以往的程序,要想拿到房本,首先开发商要办理初始登记,然后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。一句话,必须通过开发商。这也导致不少老百姓为了拿到房本,必须交上一笔"房产证代办费"。北京的刁小姐讲述了她的经历。

  刁小姐:开发商给我寄了一个收房通知单,一条一条列上了我需要在收房之前交的钱。就是相当于我需要把房产证代办费等一项项交齐了之后,我才能拿到钥匙。所以我们小区将近2000人,没有人不选择代办。而且如果你要是再约开发商自己去办的话,好像程序也比较麻烦,而且要排很长时间的队。开发商好像也比较难约。所以我们宁愿交这1000块钱。

  横竖感觉就是此楼是我盖、此盘是我开,要想拿房本,先交代办费。其实各个小区的"房产证的代办费用"一般价格少则几百,多则上千。因为必须通过开发商才能拿到房本,但是开发商有的是因为购房人太多了很难协调,而有的是极度不配合必须要收"代办费",因此不少老百姓都"哑巴吃黄连"。北京的陈先生曾试图尝试自己去办,最后还是不得不放弃。

  陈先生:本来查了一些相关的资料,说买房子的时候房产证理应是开发商代办的,而且不应该收代办费。当时我本来就是准备跟开发商说我自己去办,开发商说不行,你自己办不了,因为你有贷款。他说所有人都是统一收费,是800块钱。所以后来一想房子本身也是上百万的,心里想说反正这么多钱都已经出去了,那么这几百块钱也就算了吧。

  房产证代办费"被形容为"业主在收房时需要缴纳费用单据上的最后一项费用。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公司人士私下表示,以前不收这笔费用,手续都是开发商和业主一起办,但一次一次,又费人力、又费物力,开发商没理由为业主出钱。为了省事也经常委托给办证机构或者代办公司。房产律师李浩认为,这笔费用并没有法律依据,且易被开发商利用去贷款融资。

  记者:房产证代办费,这个有法律依据吗?

  李浩:没有依据。这是巧立名目。因为代办费比较低,最高也就1500,好多人买房子不在乎这1500块钱的,也就算了,能办下来房产证就谢天谢地了。不过也有人来咨询打官司,就是开发商给业主代办的时候,他把这个整套房子都抵押了,抵押他就可以贷款融资了,所以我们打过官司有三四年都办不下来证。你让他代办他好几年也不给你代办,他抵押又贷款融资,来回投资,现在这种情况比较多,见过最长的十来年都没有办下来证。

  十来年都没办下来证那这钱去哪了呢?上面提到的刁小姐,所在小区的开发商也在收到"代办费"后告诉业主们,估计要一年房产证才能办下来。但这一年里,钱到底去哪儿,谁都不知道。

  按照昨天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《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(试行)》修订稿,最大的一项便民措施,正是"新建商品房,购买人不用再通过开发商,即可到登记部门自行办理产权证。"也就是说,开放商在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后,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备案手续,然后购房人单方面拿着身份证、买卖合同等材料,就可以自己办房产证了。政策如果施行,不但简化了房屋登记的手续,便利了购房人的时间安排,缩减了申请材料复印成本等,更能杜绝"房产证代办费"现象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。对此,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:

  张大伟:这个政策应该说有利于普通购房者,而且在一定程度是减少购房者的负担。现在实际上很多开发商在拿代办这个过程中,有可能会把一些购房者交的一些税费啊等等,作为现金流使用,所以这方面建委应该说对老百姓是做了一些实事的。可以帮一些购房者提前办好房本,也是减少一些有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麻烦。

  最后提醒大家,征求意见截止到2014年2月10号,北京的老百姓可以通过邮件、传真等形式反馈意见或建议。